这是只新的水性笔,刚买,但是不怎么出墨,写的断断续续。

        叶肃瞧在眼中,啧了一声,一把夺过笔扔到后面垃圾桶:“这什么垃圾笔,写不出来你拿我的啊,我那么多笔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黑色的中性笔被扔在桌上打了个转,容淮拿起它:“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当同桌的时候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么久的事,谁还记得?”叶肃有些心虚的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几乎是容淮一说,他就立马想起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实在不算是什么好回忆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开始两人并不是同桌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因为叶肃是个篮球爱好者,三天两头就逃课打篮球,惹的林芬芳又爱又恨,迫不得已把他和容淮安排坐在一起。

        叶肃当时一个人坐,想怎么坐就怎么坐,突然多个同桌,他气得直接逃课半天,气的林芬芳找到叶文星,让他回家差点吃一顿笋子炒肉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那时候叶肃对容淮还不是特别讨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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